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吴某某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纠纷一案

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吴某某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纠纷一案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民事调解书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金义知民初字第380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委托代理人:吴天春,浙江奇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被告:吴某某男,1969年出生,汉族,住义乌市义亭镇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吴某某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1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一、被告吴某某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美术作品《*大》、《*二》、《**强》著作权的产品的行为,并承诺今后不实施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上述著作权的产品的行为;如果实施上述侵权行为的,则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损失20000元。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二、被告吴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9000元整(含合理费用),于2015年88日前付清。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三、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不再就被告吴某某在本调解协议达成之前的所有侵权行为主张其他权利。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深圳市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审 判 员 王 某 某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二〇一五年一日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代 书记员 王 某 某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12-22 10:23:44 浏览:

本栏目:深圳坪山律师

上一篇:力挽狂澜,终不起诉--2015首例商业秘密不起诉案件

下一篇:人间自有青天在--2015年首例商业秘密不起诉案例

推荐认证律师

    深圳坪山律师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